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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报条件
一、产业领域
所属领域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1、《工业“四基”发展目录》所列重点领域;2、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;3、属于集成电路、5G新一代信息技术、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装备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、农业机械、工业母机等产业链条重点方向;4、《浙江省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“十四五”规划》明确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、巩固升级的优势产业或谋划布局的未来产业。
二、基本条件
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:
1、在浙江省境内工商注册登记、连续经营10年以上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。2、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至20亿元之间;其中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至4亿元之间的企业须为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。3、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持续增长,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达到10%以上;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%,且银行资信等级A级以上(或人行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)。4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,不得申报: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;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、质量、环境污染事故的;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、严重失信行为的。
三、专项条件
应同时符合下列专项条件:
(一)专业化程度。
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,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,能为大企业、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、元器件和配套产品,或专业化生产的成套产品。截至上年末,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10年及以上;主导产品2-3个,其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%以上;主导产品的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球前10位或全国前3位。
(二)创新能力。
近2年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每年均不得低于4%。企业具有与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(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,下同)3项或实用新型专利、外观设计专利、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,其中制造业企业有效发明专利不得少于1项;自建或与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;企业在研发、生产、供应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。
(三)经营管理。
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至少1项以上。企业拥有自主品牌,取得国际相关管理、生产、产品等认证至少1项以上。
四、有关要求
企业填报自评表应实事求是,不过分拔高,准确反映企业真实情况。
四、相关附件
附件1: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报表附件2: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报资料清单附件3: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评价标准
附件1: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报表
附件2: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报资料清单
附件3: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评价标准